1981年1月27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哈尔滨市Ⅰ类保护建筑。位于南岗区光芒街40号(原小戎街2号,是中共满洲省委机关在哈尔滨保存下来的唯一旧址。始建于上个世纪20年代初,建筑面积117平方米,使用面积88平方米,院内总面积621平方米,是一座典型的木结构俄式平房。房内三室一厅,内部格局有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北侧入门处为一大花玻璃花厅。门窗刻有雕花,屋顶为红漆铁瓦。原外墙为板夹锯末,“文革”期间被市民占用后,因冬季墙体漏风,住户将房架支起,四壁用砖砌成墙,1988年修复时,将外墙壁用松木板条镶贴。 1933年夏至1934年夏,中共满洲省委机关和秘书处曾先后设在这里。当时省委的全部文件在此存放,省委的许多重要指示都是在这里发出的,是当时我党领导东北人民抗日斗争的总指挥部。省委秘书长冯仲云同志以大学教授的身份为掩护住在这里。该旧址对研究抗日时期东北以及黑龙江省的革命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1923年3月,中国共产党派陈为人、吴丽石同志到哈尔滨筹建党组织。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后,决定在东北建立统一的党的领导机关。10月24日,东北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大会成立了中共满洲临时委员会,陈为人同志当选为第一任省委书记,会议决定省委机关设在沈阳(原奉天)。中共满洲省委的建立,标志着东北人民革命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满洲省委机关在沈阳遭到敌人的破坏,1932年1月,中共满洲省委根据中央指示把省委机关从沈阳迁到哈尔滨。因斗争和安全的需要,省委机关住址曾多次改换,在当时道外十六道街、道里中国三道街、偏脸子、南岗花园街、河沟街、人和街、小戎街等地都设过省委机关,但保留完整和考证确凿的只有这一处。
1933年夏,中共满洲省委机关从这里迁走,将这里改为省委秘书处,即省委秘书长冯仲云同志的家。当时,省委的许多重要会议在这里召开,省委领导和省军委领导经常在这里研究东北人民抗日斗争的策略、方针,并形成诸多文件,党中央许多重要文件,如“一二六指示信”等,都是从这里向东北各地党组织和各抗日部队发出的,各地党组织和部队给省委的报告都通过交通员转送到这里。满洲省委机关还从这里输送了大批优秀的干部到东北抗日斗争的第一线,如杨靖宇、赵尚志、周保中、李兆麟、赵一曼、冯仲云等。省委秘书长冯仲云以东北商船学校教授身份作掩护从事革命活动,他的夫人薛雯同志则做交通员工作并负责保管文件。这座住宅成为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进行抗日斗争的“总指挥部”和省委的“文件库”。
旧址的客厅里有一个供取暖用的俄罗斯式壁炉,这给党的工作带来方便,对有些不宜保存的文件,可以用壁炉烧毁。在客厅里放了一个方桌,上面经常铺上一块白布并放上一副麻将牌,开会时围着小方桌而坐,遇有情况立即把麻将牌摊开玩,这样才不会被怀疑。另外,客厅里还摆放着一个活靠背长沙发,省委全部重要文件均保存在此,省委的主要领导经常在这里阅读文件,他们曾多次巧妙地应付敌人的检查。
这座房子的对面是个小公园,房子又临街,从窗子里即可看见外面的情况,当时的暗号是在临街窗台上的花瓶里放一枝红色的玫瑰花表示安全,反之则危险。由于小心谨慎,这个地方始终没有被敌人发觉。1934年夏,因为省委其他机关暴露,省委秘书处由此转移。
1988年10月18日,该旧址建成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免费对外开放。200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旧址纪念馆粉刷一新,冯仲云的子女——年过七旬的老人冯忆罗与其弟重回故居,参加了在这里举行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庆祝活动,在窗前亲自摆放了9支红玫瑰,以祭奠和告慰先烈。